溧陽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關于選任人民陪審員的公告
來源: 作者: 時間:2014-11-09 10:25:59
溧 陽 市 人 民 法 院
溧 陽 市 司 法 局
關于選任人民陪審員的公告
為擴大人民陪審員規模,改善人民陪審員結構,進一步加強人民陪審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和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認真做好全省人民陪審員增補選任工作的通知》,溧陽市人民法院、溧陽市司法局決定組織開展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現將有關選任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名額
2014年溧陽市人民法院擬增選人民陪審員130名 。
二、報名條件
1、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三周歲;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體健康;
(5)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50周歲以上或群眾威望較高者,學歷條件可適當放寬。
2、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大常委會的組成人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和執業律師等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其他條件:
(1)熱愛人民陪審員工作,熱心社會工作;
(2)有時間、精力按時參與案件審判工作;
(3)戶籍地或常住地在溧陽市行政區劃范圍內。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起止時間:
(二)報名方式:組織推薦或個人申請。
1、組織推薦。公民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組織及有關單位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可向溧陽市人民法院推薦。
2、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公民,可向溧陽市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
(三)報名材料:1、公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2、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3、近期免冠 1寸照片 3張;4、《人民陪審員人選推薦表》或者《人民陪審員人選申請表》一式三份。
四、選任程序
對于經組織推薦或本人申請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公民,溧陽市人民法院按規定進行審查,初步確定人民陪審員人選后,將人選名單及相關材料送溧陽市司法局征求意見。必要時,由溧陽市人民法院會同溧陽市司法局到公民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組織進行調查。確定的人民陪審員人選報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核同意后,由溧陽市人民法院院長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任命。
五、人民陪審員的任期
人民陪審員經市人大常務委員會任命產生,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人民陪審員任期五年,任期屆滿后職務自動解除。
報名地址:溧陽市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 1號窗口,聯系電話87035601;87038275。
2、人民陪審員人選申請表
溧陽市人民法院 溧陽市司法局